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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体育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冀体院字〔2017132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院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国办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河北体育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要求,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消防工作按照学院统一领导、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监管、责任部门(单位)全面负责、师生员工全员参与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学院的消防工作网络。

三、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院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副院级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工作处,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四、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学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组织召开学院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负责落实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消防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部署,拟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下发《河北体育学院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并检查监督落实;

(四)结合学院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五)集中开展全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组织消防演练活动;

(六)组织或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七)配合消防公安部门对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八)定期向学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消防安全工作。

六、各部门、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本部门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针对本单位特点,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知识;

(三)定期对本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院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支持、配合院消防领导小组及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消防安全检查,认真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五)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保护火灾现场;

(六)协助查明火灾事故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七、学院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部门及单位重点做好以下消防安全工作。

(一)安全工作处

1.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做好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更换、维护维修,定期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3.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督促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

4.协助有关部门及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二)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图书馆。要严禁烟火,做好安全用电,禁止使用非标电气,做好漏电保护措施,下班后及时切断总电源。

(三)学生工作处

1.负责组织辅导员参与学校安全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安全工作处举办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2.辅导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消防知识学习,确保学生做到“四懂四会”(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疏散逃生的方法。会处理初期火灾事故;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疏散逃生)。每周要对学生宿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后勤管理处

1.做好消防用水系统维护管理,保持消防用供水,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2.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所选用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输变电设施必须有专人按规章管理,用电线路的改造和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规程作业,规范电动车充电管理,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3.严格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定学生宿舍用电功率,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及时处理违章用电。

4.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对其服务区域内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后勤管理处以文字形式报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5.外来施工单位维修改造建筑物时,要严格按照消防规范施工,对现有的消防设施加强保护,后勤管理处要严格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禁止动用、遮挡、移位、覆盖消防设施

(五)发展规划处

1.学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将相关消防验收证明报送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六)各系、部、体校

1.做好学生宿舍火灾预防工作,严禁学生使用各类违规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移动插座,严禁将电源接线板放在床上,严禁在电线、灯管等电气设备和线路上搭盖衣物。

2、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设置“禁止吸烟”和“严禁烟火”标志,配备灭火器材。化学危险品的空容器、废料、废水、废气、废渣,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八、严格消防疏散通道及设施管理,各单位、部门任何时候都应当无条件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或将安全出口封死。任何单位和部门在消防安全重要部位安装铁栅栏,必须经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识,不准占用和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十、校园内对外租赁经营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租赁单位负责,外来务工人员在校内居住房屋的消防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十一、各单位对于公安消防机构要求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限期内未整改的,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各单位对于安全工作处要求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限期内未整改的,安全工作处将上报学院消防工作领带小组,学院责成未整改单位进行整改,对仍未限期完成的进行全院通报。

十二、本规定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学院其他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如与本规定有冲突,以本规定为准。

十三、本规定由河北体育学院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河北体育学院

                            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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