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学院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上预防和减轻突发事件引发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安全稳定,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2.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立足于防范,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抓早、抓小、抓苗头,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扩大蔓延,把事件损失降到最低。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成立河北体育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应急管理体制,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1.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我院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为应对某一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应急预案,各部门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相应的专项预案。
3.大型活动应急预案。举办各类大型活动,承办单位须制订应急预案。各部门(单位)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单位)实际,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四)适用范围与分类(六大类)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或可以预见的,可能或已经对学院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学院安全稳定产生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突发事件包括以下七类。
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包括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对学院建筑设施、师生员工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洪水、地面沉降等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大风、沙尘暴、冰雪、强降雨、雷电等城市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包括学院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施工事故、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涉毒、治安事故;学生意外伤害、死亡事故;学生心理危机事故;学生军训、教学训练、外出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等事故;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事故、灾难等。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包括校内突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校内外环境污染造成的学院人员急性中毒事件;学院内或学院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院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学院的,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4.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学院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利用校园网络或校园信息系统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院的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攻击校园网络与校园信息系统,造成校园信息系统应用平台瘫痪、校园网络不能正常、有效运行的事件;不可预见原因造成校园网络与校园信息系统不能正常、有效运行的事件等。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国家统一考试和学院组织的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在招生专业测试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或致使工作中断的事件等。
7.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中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标准,需要由省人民政府乃至教育部、国务院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调度校外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
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重大事件(Ⅱ级)标准,需要市政府、省体育局、教育厅乃至省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调度校外多个部门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
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较大事件(Ⅲ级)标准,需要由市人民政府协调校外多个部门和单位力量及资源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
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一般事件(Ⅳ级)标准,需要由河北体育学院利用本单位力量和资源,按照学院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组织体系
(一)学院突发事件安全、稳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
(1) 组成人员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常务副组长:王志辉
副组长:其他院级副职
成 员: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团委、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工会、安全工作处、后勤管理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2)小组主要职责
在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处置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协调与校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出学院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上级机关报送,请求指示与支援;决定信息报送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支援等事项;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部署和总结学院年度突发性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1)办公室组成人员
办公室主任:王志辉(兼)
办公室副主任:院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安全工作处主要负责人。
成 员:组织部、宣传统战部、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后勤管理处、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2)办公室主要职责
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信息报送、信息发布、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会同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及时总结学院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督导、检查校内各单位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意见报领导小组。
(二)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工作组。主要应急工作组:
1.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由学生处负责;
2.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组,由安全工作处负责;
3.防汛应急工作组,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4.突发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组,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5.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组,由宣传部与现代技术教育中心负责;
6.教学训练应急工作组,由教务处与竞训处负责;
7.大型活动应急工作组(主办部门负责)。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成立以分管院领导为组长,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应急工作组。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类别和具体内容,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在应急工作组架构的基础上,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以及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情况,成立由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应急现场指挥部。
各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应根据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和分管院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处置或牵头协调处置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各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信息处理机制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处理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迅速:最先发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或接到有关信息的部门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学院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报告,并视事件具体情况立即报告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体育局和有关部门。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急现场指挥部)应立即到位,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保持通讯联络通畅。
准确:尽可能全面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以信息形式报告。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2.信息报送机制
紧急电话报告系统。收到突发公共事件情况报告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学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时将信息通报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和部门。把院领导做出的处置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有关部门。
紧急文件报送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书面正式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通知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单位,并按照相应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事件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院领导意见,报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体育局、河北省教育厅,并视事件情况和性质,报告相关部门。
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学院和相关单位已采取的措施;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4.信息对外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要严格按照省体育局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院办公室、宣传部统一负责与协调处理。
(二)其他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部门、单位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四、应急预案启动响应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和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和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处置工作组成员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河北省体育局、河北省教育厅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立即成立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分管领导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应急现场指挥部成员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学院主要领导和省体育局、省教育厅报告。若突发公共事件情形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三)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立即成立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现场指挥部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学院领导报告。若突发公共事件情形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五、应急结束机制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将应急处置工作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同意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上级主管部门宣布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通过院内媒体在校内发布应急结束消息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工作
学院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公共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组织社会救助,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二)调查和总结
领导小组成立公共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学院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追究责任。
七、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院各职能部门、各系、部、体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保持通讯方式方法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凡达到划定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向本部门主要领导报告及时处理,同时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归口为领导小组。
(二)队伍保障
专项应急工作小组、相关单位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队伍要能够及时实施救援。
(三)物资保障
后勤管理处、财务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统一协调。采用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的方式,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能第一时间调用。
(四)基本生活保障
后勤管理处负责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五)医疗卫生保障
校医院负责组建医疗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寻求社会卫生力量援助。
(六)交通运输保障
后勤管理处负责交通运输保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完善紧急情况校内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七)治安维护
安全工作处负责对校内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维护校园秩序。
(八)应急场所
安全工作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明确校内应急场所和疏散路线,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八、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
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校报、校园网等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的宣传。积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努力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需要。
(二)培训演练
1.学院组织各部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人员的培训。安全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宣传部、教务处、现代技术教育中心、校医院等承担应急队伍的培训。将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增加应急队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知识和能力。
2.学院视情况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系统模拟演练。安全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定期组织专业应急队伍演练;部署各系、部、体校按照上级部门和学院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相关演练。应急演练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养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三)责任奖惩
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预案管理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分为《河北体育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
《河北体育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修订,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由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制定和修订,并报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本预案由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